来宾市“人才门诊”第三期服务对象名单公示
根据《来宾市“人才门诊”建设方案》(来人才办发〔2020〕15号)及有关规定,拟将陈蓓宁等266人列为来宾市“人才门诊”第三期服务对象,两年内享受来宾市“人才门诊”有关优惠政策,现将名单进行公示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25年10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地址: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六楼西前615室,邮政编码:546100,举报电话:0772-4278067。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为准。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9月28日